近日,兴源环境发布公告称,兴源环境及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管网工程合同争议被起诉,案件涉案金额为1,631万元。
企查查显示,另一被告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19日,是兴源环境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营运管理和环保工程施工,业务围绕废水、污泥等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环保工程实施展开。
据悉,浙江水美与杭州恒汇分别于2017年、2018年就大悟县主城区及阳平工业园区管网工程、大悟县阳平镇及高店乡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工程、大悟县高铁新城污水处理场外管网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因前述合同履行事宜发生争议,杭州恒汇提起本案诉讼。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杭州恒汇建设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人民币 15,242,358.78元;2、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欠付工程款产生的利息损失(截至2026年8月24日暂计 1,070,856.32元,要求计息至款清之日止);3、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