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2026年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督察员王小飞介绍了云南省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相关情况。
今年以来,云南省紧盯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等固体废物,聚焦重点产废行业,持续开展“清废行动”,依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核查一批疑似违法倾倒处置点位,严厉查处了一批环境危害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案件。
截至目前,云南省共办理56起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罚款452.9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拘留23人,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2起,完成2668个问题点位整改,清理各类固体废物35.48万吨,有效防范化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隐患。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云南省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全省固废非法倾倒整治工作。指导各州(市)结合产业结构、地域特点和风险隐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
强化日常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坚持分类施策、精准监管,根据企业行业类型、产废规模、信用等级等实施差异化监管模式。常态化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规范贮存、依规申报、合法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健全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深化行刑衔接,凝聚执法合力。健全行刑衔接制度,完善线索共享、联合核查、案件移送、司法鉴定等工作机制。深化公检法环多部门协作,完善联合会商、联合督办、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形成共治合力,对恶意偷倒、跨区域转移、屡查屡犯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今年以来,依托行刑衔接联勤联动办公室,与公安部门联合会商33次,破解了一批案件定性、取证、办案流程难点;开展跨区域联合专项行动5次,挂牌督办环境刑事案件5起,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生态环境移交案件12起,累计发布典型案例6个,有效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